热防护材料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部和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 号)、《河北省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政〔2015〕20号)、《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7〕26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转化的科技成果必须在科学技术处进行成果登记。科技成果形式包括:论文和专著、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原型、自主开发的新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带有技术参数的图纸、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及其他等。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横向科研项目(通过招投标或购买服务形式获取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适用于横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视同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章 转化办理流程
第三条 与学校合作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可以根据约定提取不高于10%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作为中介服务的报酬。
第四条 学校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技人员经学校批准可在岗兼职或离岗创业。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参与技术入股、兼职或离岗创业实施成果转化的按照组织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科技成果转化申请
科技成果转化前,须由成果所有人(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应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初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科技成果转让类型并对科技成果进行初步价值评估。
转让类型分为: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与他人共同投资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各单位初审完成后,与受让企业签订《转让意向合同》,并向科学技术处提交初步方案及相关材料。
第六条 科技成果转化评估
《转让意向合同》签订后,经学校技术转移机构对被转让的科技成果以适当的方式(协商定价、挂牌竞价、评估定价、其他方式)进行价值评估以确定科技成果价值,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目前主要采用“协商定价”的方法,评估结果如不涉及商业机密,均要以适当方式公示 15 天以上。
评估所需经费可先由科学技术处科研活动费中开支,待转化经费到位后从中扣除,涉及股权评估的,由成果所有人(项目组)支付。
第七条 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及合同签订
评估完成后,成果所有人(项目组)填写《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见附件 1),科学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其中:
(一)10 万元(含)以下成果转让,经科学技术处认定批准;
(二)10—20 万元(含)成果转让,经主管校领导认定批准;
(三)20—100 万元(含)成果转让,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认定批准;
(四)100 万元以上成果转让,提交常委会讨论认定批准;根据审批结果,成果所有人(项目组)拟订《技术转让合同》,经过相关程序审核后以“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名义签订。合同一式四份,项目组、受让方、科学技术处、技术转移机构各存一份。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到款后,成果所有人(项目组)持《技术转让合同》到财务处核开发票。
第八条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
科技成果收入到款后,应首先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扣除应缴纳的税费、返还成果转化评估等相关成本,余下收益方可记为可分配收益。
科技成果直接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收益按如下比例分配:收益的 90%归成果所有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收益的10%上缴学校,纳入学校事业基金,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入股。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学校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90%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所有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收入分配各方均按照税前收入进行分配,需缴纳全部税费由各方在分配后自行承担。
第三章 合同执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后,成果所有人(项目组)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因学校主、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项目组及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对方,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损失的扩大,避免影响学校声誉。合同确需变更、解约的,应当依法履行手续。
第十条 合同履行完成后,学校相关部门、成果所有人(项目组)及所在单位应按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合同终止,将全部原始资料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成果所有人(项目组)应随时跟踪合同项目运行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数据、财务证明等资料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相关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附件:1.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
2.科技成果转化办理流程图
